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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6-5-12
实施时间: 2026-5-12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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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民生计量监管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优化食品称重负偏差量值、明确零售商品经营者义务,切实引导零售商品经营者合理配备并使用计量器具,坚决遏制商品量短缺等行为,促进形成诚信、公平、透明的市场交易环境。经过充分调研、专家论证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及地方意见,研究形成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
  附件:
  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5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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