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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市监发[2026]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2-14
实施时间: 2026-2-1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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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壮大,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2月14日

  贵州省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十五五”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优化准入准营、促进提质增效、规范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以高质量的服务和监管,助力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准入准营
  1.畅通市场准入退出。围绕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统一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实行经营主体强制退出和另册管理,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退出市场。
  2.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3.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探索开展容缺办理。
  (二)促进提质增效
  4.开展质量强企服务。推动龙头企业、高校、技术机构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聚焦共性质量问题实施质量强链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贵州特色质量模式。扣紧质量融资和质量提升的逻辑链条,促进产业链融通发展、质量升级。
  5.优化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服务。提高地方标准研制效率,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实行“一企一策”计量服务,鼓励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聚焦贵州特色食品和农产品领域,开展重点企业高端品质认证精准培育。引导直属检验检测机构面向经营主体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减费利民。
  6.推行企业信用修复提醒告知服务。对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列入时提醒告知其信用修复的条件及流程。对达到申请修复条件的企业,主动、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信用修复。
  7.实施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聚焦“六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项目,对承担项目单位给予相应资助。推动创新主体建立“产学研服用”高度融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机制,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与布局,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核心竞争力。
  8.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加强高价值专利监测,逐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流通行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9.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快速保护机构建设,为创新主体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综合服务。
  10.帮扶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我省平台协议规则,引导平台经营者规范收费行为。发挥网络交易平台流量作用,支持帮扶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三)规范监管执法
  11.强化涉企乱收费整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交通物流等领域收费行为,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强化违规收费行为惩戒,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12.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压减涉企检查计划,防止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服务型执法,避免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13.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无事不扰”。对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A类的企业,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和舆情监测等被动触发监管的问题外,市场监管部门不主动对其开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四)维护公平竞争
  14.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活动,倡导竞争文化。加强竞争合规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导,增强经营主体竞争风险防范能力。统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使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5.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各级考核评价体系。部署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抽查评估、问题通报、行政约谈,纠正各类行政性垄断行为,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退出、各类要素自由流动。
  16.强化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重点关注钢铁、电解铝、煤炭、建筑材料、机动车检测等领域,严查低价倾销、虚假宣传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助力经营主体良性发展。
  (五)助推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17.统筹资源力量。发挥个体工商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结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落实好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
  18.开展分型分类培育。将实际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通过开展品牌培育、鼓励平台企业加大流量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创设金融产品等措施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差异化帮扶,支持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
  19.优化登记程序。进一步提升协同效率,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平台获取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相关信息,不再重复提供。将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申请推送至税务等部门,有关部门在10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20.推进“个转企”服务。加强《公司法》宣传力度,对申请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延续使用原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符合要求的,保留其字号和行业或经营特点。对全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21.优化年报管理。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补报年报“免申即享”信用修复机制。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提醒督促指导其补报,不予实施罚款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市场监管领域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各项工作,制定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任务落实
  细化工作目标和配套措施,从最有利于经营主体发展的角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解决经营主体面对的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准入退出环境、创新活跃的赋能环境、规范透明的监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扩大政策知晓度。结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质量月”等节点,举办政策宣讲会、现场咨询等活动,面对面答疑解惑,增强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提升政策措施知晓率和获得感,营造崇尚创业、鼓励创新、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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