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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实施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激励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4-21
实施时间: 2026-4-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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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扩大研发投入,深度融入本市创新环境,持续开展研发活动或推动项目合作,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2号),现开展支持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实施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激励计划的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市商务局联合认定的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
  二、支持内容
  支持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扩大研发投入,深度融入本市创新环境,持续开展研发活动或推动项目合作。
  三、申报条件
  (一)研发创新中心
  1.申报单位被认定为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1年以上,且2024年以来未享受研发激励计划支持。
  2.有明确的研发领域、研发计划和具体的研发项目,有固定的科研场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科研条件,以及正在开展的研发活动。
  3.经依法有效授权承担全球研发项目或在京、在华、在亚洲等区域的研发项目。
  4.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显著增长,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同比增速(参考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25年1-11月大中型重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同比增速为7.1%)。
  (二)开放创新平台
  1.申报单位被认定为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1年以上。
  2.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预期成果。
  3.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4.签约入驻的研发项目不低于10个。
  5.有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国际专家指导,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
  四、申报方式
  (一)填报形式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点击“项目申报”,从“项目申报”页面“中关村政策资金”栏中选择“关于征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实施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激励计划的通知”,填写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00至5月8日(星期五)17:00期间开放。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10-82696139-805或各外资研发中心服务管家
  技术支持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的申报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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