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20
实施时间: 2026-4-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修改)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离境退税工作质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本省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退税代理机构),选定的退税代理机构负责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口岸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代理业务,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参加申请的银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办理税务登记,财务制度健全,业务范围能够覆盖全省;
  (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三)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四)愿意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的所有费用;
  (五)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具备在退税业务场所及时为境外旅客提供现金退税、银行卡转账支付和第三方便捷支付的条件;
  (六)愿意接受财政、税务、海关、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业务监管;
  (七)愿意落实国家有关离境退税服务措施要求,有较强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具备涉外服务的能力,有能力有意愿为旅客提供高效优质的离境退税服务,具备宣传推广本省离境退税业务的能力;
  (八)参加四川省税务局组织的代理机构年度考核评价。
  二、申请退税代理机构应提交的资料
  (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二)离境退税代理业务运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实力、运营服务、创新业务、宣传推广、人力资源、风险防控等);
  (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书面承诺书;
  (四)符合征集条件、愿意成为退税代理机构的书面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PDF扫描版)1份,命名规则为“申报机构名称+离境退税代理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报送、邮寄报送及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
  三、退税代理机构的评定流程
  (一)2026年4月27日前,符合条件的银行自愿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2026年5月20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会同四川省财政厅、成都海关等单位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三)2026年5月30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被评定为退税代理机构的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2号);
  联系人:李珉璐;
  联系电话:028-87047216;
  联系邮箱:287712613@qq.com。
  附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6年4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申请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中华人民 国家税务总局西 2026/1/22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的公 陕西省国家税务 2016/4/1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沪税函[2020]90 2020/11/1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5/11/7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选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8/1/23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 2025/7/29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21/10/1
深圳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境 2022/6/23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 2025/6/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