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5]2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11
实施时间: 2005-8-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61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财税[2005]1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对于企事业单位购进的已作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处理的软件,各企事业单位应于软件购进账务处理后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购买该软件的合同、发票等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二、对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已作加速折旧处理的生产性设备,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应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附送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要充分利用审核评税、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等手段,认真审核购进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其中对发现不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标准以及任意改变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财税[2014]79号 2014/11/17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增 鲁国税发[2001] 2001/7/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 鄂国税函[2002] 2002/10/14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 陕地税发[2008] 2007/10/9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 冀国税函[2007] 2007/1/19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 沪经信导[2024] 2024/9/2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货物运输业属 皖地税函[2004] 2004/2/26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晋国税所发[200 2000/5/30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2018/1/1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1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