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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无票免税”登记模块优化上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6-1-31
实施时间: 2026-1-31
法规类型: 消费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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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深圳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实际,对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无票免税”登记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系统上线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后的“无票免税”登记模块于2026年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二、企业可通过综服平台(https://www.szceb.cn/)办理“无票免税”登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企业须在出口货物结关后,至少提前2个自然日进行预约登记,系统将于预约后的第3日(T+2)开放数据确认功能。
  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无票免税”登记操作指引1.0版》,建议企业合理安排时间,避开业务高峰时段,确保登记顺畅。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无票免税”登记相关操作,请企业通过综服平台自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无票免税”登记操作指引1.0版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1月31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无票免税”登记操作指引1.0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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