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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2026年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6-2-6
实施时间: 2026-2-6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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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布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新“国九条”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六项重点任务,汇聚全社会研究力量,加强资本市场重大问题的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共同形成一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方向
  1.新公司法下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研究
  2.公募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研究
  3.资本市场与养老金融投资机制创新研究
  4.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监管研究
  5.AI技术发展背景下投资者行为模式变化趋势、市场影响与监管研究
  6.开放环境下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研究
  7.证券执法领域共同违法问题研究
  8.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研究
  9.提升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研究
  10.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研究
  11.资本市场支持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研究
  12.人工智能等科技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和挑战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原则上由一家或两家单位牵头,参与单位要保持多样性。其中,课题牵头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一流智库、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机构;国内外知名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等。原则上自然人不能单独作为课题牵头方。
  (二)课题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人才和物质条件。作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责任方,课题牵头单位负责组建课题组,组织本课题方案设计、研究论证和成果撰写、敏感内容保密等工作。
  四、课题执行时间
  (一)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二)课题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整填写《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项目书》并在“声明”处盖章,形成完整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课题申报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中国证监会2026年省部级课题申报:课题名称(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三)课题申报单位须严把申报质量关,杜绝交叉申报、一题多报和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申报多个渠道的课题项目。如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课题项目书内补充具体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关联课题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五、课题管理安排
  (一)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研究时间超过12个月,在课题申报时需写明理由。
  (二)证监会指定直属研究机构中证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作为课题组织管理单位,负责证监会省部级课题的进度控制、验收条件把关等事项,持续跟踪课题进度和质量。
  (三)课题组织管理单位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满足申报要求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在评审工作完成后确定立项课题,并在证监会官网公布课题承接单位。
  (四)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按时汇报研究进度,由课题组织管理单位适时开展检查,主要对课题的完成进度、研究方向一致性和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五)因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出现课题研究方向调整、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调整、课题研究时间调整、终止课题研究等事项,课题承接单位应向课题组织管理单位来函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课题研究方向均不代表证监会监管导向,仅作为研究储备。
  (二)本申报指南由研究院负责解释。
  七、课题申报联系人
  姜老师、贾老师
  电话:010-85578375
  邮箱:keyan@cifcm.com
  中国证监会
  2026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证监会省部级课题项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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