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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相关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0-12-11
实施时间: 2020-12-11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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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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