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2-6-21
实施时间: 2022-6-21
法规类型: 小企业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如何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相关现金流量进行列示?
 
  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规定收到或缴回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相关现金流量,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列示。企业收到或缴回留抵退税款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将收到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将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现金流量在“支付的税费”项目列示。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收入的会计处 2022/11/15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2023/6/2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桂财会[2014]40 2014/7/18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公共基础设施 2022/11/15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令第76号有关事 桂财会[2014]43 2014/8/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3/6/6
湖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2012/2/28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无形资产的会 2022/11/15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应收款项的会 2022/7/5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 财会[2001]7号 19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