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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使用办理流程说明[在线开票]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4-25
实施时间: 2018-4-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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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单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填写《外部用户个人证书申请及变更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jxtsq@163.com和czpj@mof.gov.cn,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个人证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申请个人证书的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表格下载地址http://pjzx.mof.gov.cn/表格下载栏目。
  二、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制作UKey。
  三、单位持《财政票据领用证》至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领取UKey,及电子票据和机打票据(之前领用尚未核销的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需先进行检查核销)。
  四、单位使用UKey登陆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开具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见《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五、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楼七层办事大厅(712房间),邮编100045。电话:010-6855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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