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 > 问题解答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债务重组准则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3-2
实施时间: 2021-3-2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问: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是否应当作为存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
 
  答:根据债务重组准则第十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通常情况下,债务重组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因此债务重组不适用收入准则,不应作为存货的销售处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存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科目。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财会[2001]7号 200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我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桂财会[2012]20 2012/4/16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 2006/11/27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无形资产的会 2022/11/15
湖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2013/3/29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征求意见 财办会[2012]18 2012/5/17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预算管理一体 2021/9/27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 财办会[2016]31 2016/8/1
关于征求《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元素清单[征求 财办会[2020]13 2020/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桂财会[2017]16 20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