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 > 问题解答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借款费用准则实施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0-12-11
实施时间: 2020-12-11
法规类型: 问题解答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问:用于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关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定义?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借款费用准则”),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在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过程中,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区别下列情况处理: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该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通常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土地使用权不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定义。因此,根据借款费用准则,企业应当以建造支出(包括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的摊销金额)为基础,而不是以土地使用权支出为基础,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在该情况下,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满足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定义。因此,根据借款费用准则,企业应当以包括土地使用权支出的建造成本为基础,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浙财会[2013]6号 2013/2/28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 2025/4/17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新保险合同准则[财会[2020]20号]实 2023/3/13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大财会[2011]42 2011/5/25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征求意 财办会[2019]1号 2019/1/7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3/6/6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 鲁财会[2009]36 2009/9/1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15]24 2015/12/7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PPP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2021/8/10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相关实施问答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