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5]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5-10-14
实施时间: 2025-10-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水利部:
  为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考务费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在组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时,向报考人员收取考试费。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执行。
  三、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考试费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收缴办法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考试费收入缴库时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考试考务费”(103044608)科目。
  四、收费单位应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类票据。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1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 闽价费[2009]11 2009/4/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 内财非税[2012] 2012/9/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 内财非税[2010] 2010/9/6
关于同意将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项目名称变 财税[2018]87号 2018/8/1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 内财非税[2011] 2011/4/6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 黑价联[2015]10 2015/2/9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等 辽价函[2013]83 2013/7/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闽价费[2008]25 2006/5/10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 鲁财综[2012]16 2012/12/31
关于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2002]15 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