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政府会计准则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2-11-15
实施时间: 2022-11-15
法规类型: 政府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问: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专用结余的计提数必须与财务会计下的专用基金的计提数一致吗?
 
  答:专用结余核算的是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资金;专用基金核算的是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包括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从收入中提取、以及按有关规定设置的专用基金,二者核算范围不完全一致。其中,对于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两者计提数应当是一致的。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2 川财税[2023]4号 2023/4/6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2025/7/8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 青财税[2019]7号 2019/5/24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十 渝财税[2025]15 2025/12/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5] 2015/5/2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3] 2012/1/1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2 川财税[2023]8号 2023/5/31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 杭财税政[2010] 2010/4/7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 苏财税[2013]13 2013/5/29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9 川财税[2021]8号 202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