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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热点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25
实施时间: 2025-12-2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8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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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哪些车辆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符合哪些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答: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文件规定,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3.购置免税新能源汽车的时间是以合同时间为准吗?
  答: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4.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八、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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