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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税[2025]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12-2
实施时间: 2025-12-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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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含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1.重庆中交公益帮扶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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