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汇发[2022]5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10
实施时间: 2022-8-10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局,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吉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春分行,盛京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榆树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汇丰银行、韩亚银行长春分行: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吉林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银行和企业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和示范效应,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州)中心支局收到文件后,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及经营外汇业务的地方法人银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
  联系电话:0431-88572449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2022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黑 2022/7/27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 晋汇发[2022]24 2022/5/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 粤汇发[2022]15 2022/5/31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 湘汇发[2022]9号 2022/8/15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 辽汇发[2022]12 2022/6/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 津汇发[2022]68 2024/6/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 内汇发[2022]36 2022/6/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 深外管[2021]25 2021/9/30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 2022/6/22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 上海汇发[20222 20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