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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修订《湖南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28
实施时间: 2024-6-28
法规类型: 相关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5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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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分局、在长外汇指定外汇银行:
  为加强对机构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管理,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要求,结合湖南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工作实际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修订了《湖南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联系,联系电话:0731-84301307。
  附件:湖南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24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湖南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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