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劳动报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海南省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人社发[2025]8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11-17
实施时间: 2025-11-17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9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预期目标,现就海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5%。这是海南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的基本调控目标。企业生产正常、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后,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二、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企业经济效益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工资增长不设上线,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四、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海南省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安排工资结构,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五、企业在安排工资增长时,要向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倾斜,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6537631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1年企业工 云人社发[2011] 2011/5/12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吉林省2010年企业工 吉人社字[2010] 2010/6/2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行业工 京人社劳字[202 2022/11/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 京人社劳字[202 2022/1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21]13 2021/7/3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 2022/9/6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2006年企业工资指 晋劳社劳资[200 2006/5/1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企业工 粤人社发[2011] 2011/10/12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南省2025年企业工 湘人社规[2025] 2025/8/2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2014年企业工 晋人社厅发[201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