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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外汇管理支持兰州市新区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10
实施时间: 2015-6-10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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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认真贯彻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外汇管理在促进对外贸易、拓宽投融资渠道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外汇管理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按照总量核查、分类管理、动态监测的原则,简化收付汇审核手续,对A类企业给与最大程度的政策便利,鼓励区内企业扩大进出口,全面推动贸易便利化。开通绿色通道,区内新注册企业贸易外汇名录登记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即时办理电子口岸卡审核业务。支持区内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业务开展,减少资金跨境划转费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切实促进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推动资本项目简政放权,简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前期费用外汇账户审批、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手续、资本金结汇、境外放款管理程序。优化外债、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流程,简化和取消逐笔登记、汇兑审批和账户开立等环节。放宽跨境担保范围,取消事前审批或指标核定,实行登记为主的管理方式。支持和便利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开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帮助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水平。
  (三)大力支持服务贸易发展。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加强对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的指导与培训,根据承包工程的特点提供风险指引,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支持劳务输出企业境外承接业务,帮助解决涉外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区内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全面提升甘肃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强化对境外承包工程的金融外汇支持,对境外务工人员外汇收支提供方便,支持扩大劳务输出。
  (四)推进多币种贸易结算。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鼓励区内企业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简化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审批手续,降低交易和汇兑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二、提高外汇服务水平,便利企业涉外经营
  (五)加大外汇政策指导力度。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了解区内银行、企业外汇政策需求和在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中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的给予政策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外汇局与区内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对重点企业的业务办理和政策咨询实行专人跟踪服务,为企业及时提供个性化的业务咨询和指导,全方位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主动为区内企业提供国别风险管理、汇率风险规避等咨询服务,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有效配置。
  (六)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增加短期外债余额指标额度,优先为区内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中资企业和银行核定余额指标,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以人民币形式举借外债,规避汇兑风险。适当放宽个人对外担保管理,引导区内企业在市场规律框架下开展经营和融资活动。支持区内企业为其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便利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积极引导境内金融机构以外汇质押形式向区内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缓解区内企业贸易融资难问题。
  (七)开通外汇业务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区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名录登记、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外债、担保等业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参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对于在符合区内政策、引资额度较大的企业及重点项目,开辟外汇业务“绿色通道”,允许“特事特办”,充分利用个案集审会制度,放宽审核权限,支持企业尽快落地生产,提高外汇业务窗口服务效率。
  三、拓展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提高外汇金融服务水平
  (八)支持金融机构拓宽外汇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组建综合服务团队开展外汇业务,扩大业务授权,加强业务指导,增设业务品种,充分发挥金融外汇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多层次金融外汇服务网络体系,更好的满足综合保税区开发开放新需求。
  (九)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在继续发展押汇、保理、福费廷等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同时,针对不同企业的行业属性、运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提供差异化服务,通过仓单质押、动产质押等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以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等为标的进行融资产品创新,搭建外贸融资平台,大力推进供应链融资。
  (十)丰富金融外汇服务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开办人民币对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合作开办远期结售汇,提供更多汇率避险工具。鼓励银行机构在区内扩大外币代兑点,增设挂牌交易外汇币种,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本外币兑换需求。银行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支持,运用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账户)发展离岸业务,逐步建立涵盖存贷款、结算等离岸金融产品体系,便利区内企业资金换转、集中管理。
  (十一)积极扶持保险外汇市场发展。简化保险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外汇审批手续,便利保险机构经营。加大对进出口企业外汇保险业务的宣传力度,扩大区内保险外汇市场份额。引导保险公司加强与区内重点涉外企业的业务联系,创新外汇保险品种,积极拓展外汇再保险、外汇投资、资信调查及咨询等业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增强涉外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转变外汇管理方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十二)探索外汇主体监管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主体监管的有效实现形式,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根本,打破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管理边界,强化外汇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建立针对重点主体的监管服务模式,对从事重点产业、诚信守法的企业,在外汇收支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加快推进全区涉外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十三)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与政策评估。围绕甘肃外汇收支形势特点,从地区维度开展综合性分析,把握形势变化结构和区域特征,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风险预警。加强对现有外汇政策的跟踪评估,提高外汇管理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性。
  (十四)严厉打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行为。密切关注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深入推进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应用,提升线索发现率和查实率。继续加大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巩固和深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跨境办和反洗钱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本外币监管环节,保持对跨境资金违规流动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十五)全面推进外汇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同商务、海关、工商、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区内信息交流平台,增强外汇政策的透明度。采取外汇负面信息披露、与公安等部门专题联合宣传等方式,推进外汇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区内涉外主体的诚信意识,不断规范涉外主体尤其是外汇指定银行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外汇市场生态环境。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外汇管理支持兰州市新区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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