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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25]2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1-21
实施时间: 2025-1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30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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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各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202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1.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
  2.天津市河北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天津市石学敏中医发展基金会
  4.天津市赵连泉慈善基金会
  5.天津市泰达教育发展基金会
  6.天津市瑞普生物公益基金会
  7.天津市瑶华公益基金会
  8.天津市诺达慈善基金会
  9.天津市豫见津青公益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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