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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5-9-10
实施时间: 2025-9-10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103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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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组织工作职责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区(市)财政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申报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对于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二、申报方式
  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
  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各区(市)、功能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申报。
  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在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申报。
  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在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通过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未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关系(单位注册地、社保缴费地、实际用工地等),通过最先受理的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10月11日17:30,申报数据逾期未上传至青岛市财政局账号的,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85855250
  四、其他事项
  (一)呈报部门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关注申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不在规定截止时间上报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二)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 1 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附件: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5〕5号)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0日
相关附件:
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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