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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9-24
实施时间: 2025-9-2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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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我国对进境农产品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为进一步强化进境农产品溯源管理,规范申报境外企业,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和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dapq@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动植检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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