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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23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3-10-19
实施时间: 2023-10-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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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陈友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举措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民营企业规范运营、增强信用提供帮助问题
  (一)加强中小企业培育。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组织管理咨询机构和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管理、精益生产、品牌塑造等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管理能力。2023年1月,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文),要求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企业作用。中国证监会组织沪深北三地证券交易所积极利用各地区服务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常态化咨询服务。通过对公司及“关键少数”组织开展合规培训、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推动公司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稳步推动重组注册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实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2022年以来,沪深交易所民营上市公司披露并购重组2345单,涉及交易金额7744.86亿元;北交所、新三板民营公司披露并购重组168单,涉及交易金额79.28亿元。
  (三)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支持,2022年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延期扩容。截至2022年末,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累计为132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153亿元债券提供支持。建立民营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统计监测机制,激励商业银行提高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的积极性。指导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对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交易各环节费用能免尽免,2022年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累计减免民营企业债券相关费用5820万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合作,强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实体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动,通过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增强企业的金融承载力。
  二、关于针对民营企业特点提供创新金融产品问题
  (一)健全金融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体制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自觉性,在经营战略、发展目标、机制体制等方面做出专门安排,并推动全国性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部,提升金融供给与小微企业需求的适配性。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幅度,调整优化经济资本占用系数,加大对小微业务的倾斜支持力度。总体来看,中小微企业融资继续保持“量增、面扩、价降”良好态势。截至2023年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7.7万亿元,同比增长26.1%;普惠小微授信户数5935万户,同比增长13.3%;6月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68%,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二)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2019年2月,原银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8号文),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特别是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不能对民营企业有歧视性要求,在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要与国有企业保持一致。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出台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23条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生命周期、所属行业、交易场景和融资需求等特点,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优化贷款流程,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满足企业灵活用款需求。针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供应链票据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促进更多信用贷款投放。例如,建设银行“小微快贷”最快3分钟就能完成贷款审批放款。
  (四)推动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不充分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归集共享地方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掌握的涉企工商、纳税、进出口、公用事业缴费等非信贷信息。截至2022年末,全国已上线28个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含深圳市),2022年全年提供征信查询服务1.41亿次。原银保监会联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化“信易贷”“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等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文),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海关、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等37项涉企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的前提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放使用。同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截至2023年4月末,已通过各省级节点联通地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191个。建立健全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公共综合信用评价,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参考。
  (五)强化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原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绩效考核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并对表现突出的分支机构和个人予以奖励。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贷款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提高对民营企业不良贷款的考核容忍度。同时,加强监管评价,原银保监会每年组织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开展监管评价,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导商业银行对照政策要求,聚焦薄弱环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继续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提升涉企信息整合共享质效,推动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关于搭建政银企担信息交换平台问题
  (一)加强金融惠企政策宣传解读。针对企业难以准确及时获取适合的金融信息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宣传范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线上线下融资服务平台等,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推送至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2022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金融惠企政策进行解读。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开设“金融助企纾困”专栏,围绕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宣传,提高企业的政策知晓度。
  (二)组织开展多层次融资对接。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金融机构通过线下主动走访、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等,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提高融资对接效率,降低获客成本。同时,聚焦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指导银行“一对一”加强融资对接。全国共建立包含91.2万家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录库,累计发放贷款11.76万亿元,带动就业超过4500万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深化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制定专门授信方案。中国证监会指导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官网设置银企对接专门平台,已布放合作银行各类贷款产品148个,便利公司筛选匹配,同时定期批量发布挂牌公司融资需求信息,提升投融资对接效率。
  (三)积极开展银担业务合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各金融机构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2022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全年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2067亿元,同比增长60%,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户数139万户,同比增长91.6%。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完善政策宣传解读、银企对接、融资担保等配套机制,持续拓宽政策覆盖面,助力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发展。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访问中国人民银行门户网站(www.pbc.gov.cn),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工作动态及金融领域的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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