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业务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1-7
实施时间: 2019-11-1
失效时间: 2020-10-3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8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社会组织减负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有关要求,现就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可由市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相关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自愿提出申请后,应当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和受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及时提供财务账目材料,为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对拒不配合的,市民政局有权收回第三方服务。相关审计事项由当事社会组织自行了结,费用自理。
  三、工作流程
  (一)社会组织向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办理申请,提交除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资料;
  (二)民政窗口依程序审核通过后,出具审计介绍信;
  (三)社会组织持介绍信向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
  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时限为一年。
  成都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 民发[2021]25号 2021/3/2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 温政办[2014]12 2014/10/23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 川民发[2025]44 2025/4/24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 厦财税[2022]1号 2022/1/24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民政部令第69号 2024/5/1
重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 2012/3/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24]17 2024/12/3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性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 桂民函[2026]2号 2026/1/6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容 穗市监规字[202 2024/12/5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 厦财税[2021]8号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