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25]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5-7-2
实施时间: 2025-7-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今年以来,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和社会化应用,经研究,决定启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第二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试点地区
  根据各地区意愿及前期工作基础,选择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
  二、试点主要内容
  各试点省份应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划和《财政部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4〕55号)有关要求,依托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跨省报销试点工作,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查验、互认、报销和报销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财政电子票据报销时间、报销金额、业务流水号等报销信息反馈至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避免重复报销。
  三、试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措施。各试点省份要高度重视,做好经费保障,及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未纳入试点的省份,也要统筹安排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预算,做好2026年全面推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相关准备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试点省份要加强与财政部、异地报销地区、报销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推动试点工作。同时要与第一批试点省份积极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
  (三)做好试点宣传。各试点省份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做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自觉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提升财政电子票据应用范围、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财政部
  2025年7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 鲁财综[2020]43 2020/12/25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财政电子票据种类和式样等 厦财综[2024]21 202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 桂财综[2018]49 2018/11/28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 豫财非税[2022] 2022/10/8
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 财综[2018]72号 2018/12/19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 2025/6/23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 财综[2024]56号 2024/11/30
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新财综[2021]14 2021/4/2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法院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和使用有 云财非税[2023] 2023/6/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 黑财规[2025]3号 20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