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深交所 > 一般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25]23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5-7-4
实施时间: 2025-8-1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0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金管理人、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ETF风险管理,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现予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0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风险管理指引》(深证会〔2010〕6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7月4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修订说明.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4/17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 大商所发[2020] 2020/12/18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 中基协发[2017] 2017/9/4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 深证会[2021]75 2021/12/10
关于发布《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 上证会字[2012] 2012/11/20
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 2019/2/22
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1/1/1
关于发布《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业务指引》的公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16/9/23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12/1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 穗地税发[2009] 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