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2-1
实施时间: 2023-2-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9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费用由省民政厅承担。即日起,凡是需要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的省级社会组织,请自行下载《2023年社会组织审计申请表》(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申请,网上申请的社会组织将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qinghaisheguanju@163.com(请确保图片画质清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3个工作日内分配审计事务所。
  附件:《2023年社会组织审计申请表》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子文  0971-6145118

相关附件:
附件:《2023年社会组织审计申请表》.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 青民发[2022]61 2022/8/15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工作的通 办字[2015]74号 2015/5/15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 苏财税[2024]36 2024/12/26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2635号建议 2025/5/6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 2006/1/13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省本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 2019/8/19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社会组织全面推进财政电 京财综[2022]24 2022/11/24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渝民发[2017]54 2017/9/1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辽民社函[2019] 2019/11/12
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 民发[2021]25号 20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