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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参考使用年限[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价格[2022]762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10-16
实施时间: 2022-10-16
失效时间: 2027-10-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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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行为,解决价格认定工作中涉及标的使用年限有关问题,提高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我委对《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参考使用年限》(青发改价格〔2017〕54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截止日期至2027年10月15日,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原《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参考使用年限》(青发改价格〔2017〕54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参考使用年限
  2.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参考使用年限说明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参考使用年限(修订)》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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