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规[2025]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5-4-8
实施时间: 2025-4-8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发挥保险资金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优势,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金运用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分析各类账户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安排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完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
  二、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以下标准:
  (一)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二)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00%(含此数,下同)低于1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三)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低于2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四)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250%低于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
  (五)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0%。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采用集团本级口径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经营保险业务的,采用集团合并口径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情形除外。
  三、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四、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其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与其他保险产品普通账户合并计算投资比例,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
  五、原比例监管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4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 保监发[2012]93 2012/10/12
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0]66 2010/7/31
对《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 2016/5/5
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等三个文件的 银保监办发[202 2020/6/23
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0] 2020/11/12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 2018/4/1
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 保监发[2014]18 2014/2/28
关于征求《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06/12/21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2018/10/26
对《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征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