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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2-25
实施时间: 2025-2-25
法规类型: 文化事业建设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92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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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研究制定了《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3月7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政民互动-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二、以信函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邮编:150001。
  附件: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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