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5]98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5-10-20
实施时间: 2005-10-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不发西藏):
  现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11家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和新增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5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上述11家公司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和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2),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本市汇总纳 沪国税所[2012] 2012/3/7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属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的分支 穗国税转[2009] 2009/8/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赣国税函[2008] 2008/10/15
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 2006/12/25
关于调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8]42 2008/1/10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大国税发[1997] 1997/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粤国税函[2007] 2007/5/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生产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内国税所字[201 2011/3/5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 鲁国税发[2008] 2008/3/26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 湘地税函[1998] 199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