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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更新《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税发[2024]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8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河北 天津
阅读人次: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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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及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求,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相关税收工作,打造京津冀涉税政务服务改革示范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为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便利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对《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更新,新增“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开具无欠税证明”等39项业务,现将新版《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本市(省)辖内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本清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京津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24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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