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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规[2024]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12-20
实施时间: 2024-12-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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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价费〔2005〕407号)。
  特此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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