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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黔财税[2024]1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4-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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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1.岑巩县慈善总会
  2.凯里市慈善总会
  3.黔东南州黔灵慈善发展中心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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