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财非[2024]10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28
实施时间: 2024-3-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16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力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的《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我们调整编制了《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我们也将依据国家和省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
  附件:
  1.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2.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doc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
1.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2.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沈阳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 沈财非[2025]19 2025/4/22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 浙财综字[2009] 2009/1/5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 湘价费[2013]10 2013/9/2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部分 京财综[2013]23 2013/11/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 苏财综[2011]88 2011/12/20
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宿政[1999]25号 2000/1/1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2015/3/11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 穗财综[2014]12 2014/6/5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 2025/6/1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和调 桂财综[2015]65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