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用运输型拖拉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5]1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6
实施时间: 2005-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8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内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农用运输型拖拉机征免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内国税发[2004]227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认定,并且取得《农用机械推广许可证》的运输型拖拉机,在生产环节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在销售环节按农机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此复。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 吉国税发[2005] 2005/6/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电企业代发电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 皖国税函[2007] 2007/11/1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内江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产品免征 川国税函[2003] 2003/11/25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大庆市庆客隆经贸有限公司增值税 黑国税函[2004] 2004/1/1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晋财法[2001]34 2001/6/25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黑国税函[2004] 2004/5/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6] 2006/6/29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黑国税函[2008] 2008/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修订“饲料” 晋国税流发[200 2000/6/1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 赣国税发[2006] 200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