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22
实施时间: 2024-11-22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7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科汇通”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26号)要求,河北省分局研究起草了《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一是通过电子邮箱526801949@qq.com反馈;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通信地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新华路109号722房间),并在信封上注明《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联系电话:0311-87938871。
  附件: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 渝商务发[2021] 2021/9/6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核定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 成投促发[2022] 2022/1/29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关于印发《 湘科发[2022]13 2021/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16] 2016/8/12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印发《关于 冀科政[2021]22 2021/1/1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财政科技资金落实科技创新 杭政办[2006]23 2006/9/1
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6]70 2016/1/1
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 署税发[2017]15 2017/7/27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12部门关于 鲁科字[2024]13 2024/12/6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 辽政办发[2024] 202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