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收费取消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6]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6-13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1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税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精神,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激发实体市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6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的成本性开支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6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浙政发[2014]38 2014/9/10
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 2014/1/15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 粤经信技改[201 2014/10/13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全省工业企业2022年“五一 吉政办明电[202 2022/4/2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 粤办函[2018]27 2018/7/3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 黔府发[2014]16 2014/5/2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业企业收购再生资源发票填开问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2/8/1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福州市地 榕经能资[2014] 2014/9/5
国家电力公司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基建业务会计 财会字[1997]18 1997/5/24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 成府发[2017]16 201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