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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财法[2024]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9-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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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等有关要求,经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确认,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序号

群众团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深圳市红十字会

1344030045576709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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