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0-17
实施时间: 2024-10-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5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报送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哪些社会组织可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在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已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但又重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23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填报《2024年度-2026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见附件1、2)。
  (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4年末到期的社会组织,填报《2025年度-2027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见附件3、4)。
  (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证明材料。
  (四)经审计的2022年度、2023年度专项信息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等。
  (五)区级社会组织还须提交等级评估证明材料。
  (六)各社会组织应根据通知要求,准确选择填报的附件。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区级社会组织将相关材料报各区民政局审核,各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市级社会组织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
  11月20日前,各区民政局、市级社会组织将填写好的报表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mzj_shzz@xm.gov.cn;以上所有纸质原件材料送至: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2号综合办公楼609。
  咨询电话: 5307660(请上班时间内拨打)。
  附件:
  1.《2024年度-2026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2.《2024年度-2026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3.《2025年度-2027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4.《2025年度-2027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度-2026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2026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2027年度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附件4:2025年度-2027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填报表.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25] 2025/10/2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益性捐赠允许税前扣除问题的函 冀国税函[2001] 2001/12/27
关于2014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15/12/31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 穗财规字[2021] 2021/12/10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 2020/2/17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 闽财税[2026]1号 2026/2/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1/5/26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民 青财税[2013]24 2013/11/19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19] 2019/6/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19 20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