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24]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8-21
实施时间: 2024-8-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9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北大荒慈善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黑龙江省哈尔滨金融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学会
  黑龙江省矿业联合会
  黑龙江省积善之家帮扶中心
  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协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 嘉财预[2016]40 2016/9/7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山西省非 晋财税[2023]12 2023/12/8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2015/8/3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0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1] 2010/1/1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四批非营 津财税政[2011] 2011/3/3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 厦财税[2023]6号 2023/12/25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5]33 2025/3/26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具有 河南省财政厅国 2020/10/3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3/10/2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所[2015] 20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