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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关于开展济南市市场主体代位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5-5
实施时间: 2022-5-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177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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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历下区、历城区、起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高新区审批服务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企业注销中的难题,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现就有关市场主体代位注销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总体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有关部署,突出为企业纾困解难,紧紧围绕企业关心关注的注销难的实际,通过代位注销的形式,实现注销登记的多样化和多渠道,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试点筹备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4月20日)。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推广代位注销模式的工作要求,组建我市代位注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工作流程等准备工作。同时,开展工作调研,深入企业了解注销登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试点开展阶段(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拟率先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进行试点,并制定代位注销模式标准化服务指南,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适用程序、申请材料及救济途径。在试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收集汇总。同步进行跟踪评估工作。
  (三)试点总结阶段(2022年5月11日至5月15日)。结合代位注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解决方案和做法,为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5月16日起全市推广)。根据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充实完善我市代位注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在各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机构)全面进行推广实施。同时,开展代位注销工作的综合评估,确保代位注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工作的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商事项目审批服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名单附后)。各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机构)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导下建立相关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度落实。市场主体注销政策性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机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企业注销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落地见成效。
  (二)加强指导培训。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对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登记人员熟练掌握代位注销有关要求,制定同城同标制式文本和帮办代办服务,不断加强企业注销程序的便捷化、高效化,切实推动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代位注销制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让企业明确知晓在注销退市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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