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中化石油东北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等4户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24]4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6-28
实施时间: 2024-6-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0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各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税〔2020〕192号)规定,现将有关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情况通知如下:
  自2024年6月所属期起,同意中化石油东北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等4户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具体名单及分支机构预缴方式见附件)。
  附件: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 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大连市邮政局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6/8/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邮政公司汇总缴 赣国税发[2014] 2014/1/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法人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渝地税发[2008] 2008/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汇总缴纳 京国税流[2000] 2000/8/2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 赣国税函[2014] 2014/6/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省电信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问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6/5/2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高 2016/5/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财税政[2016] 2016/5/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所属番 穗国税发[2008] 2008/6/28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内国税际函[200 200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