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202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5-28
实施时间: 2024-5-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4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按照《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财税〔2019〕22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青岛市农贸市场协会等10个单位取得我市2023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青岛市国际物流商会等3个单位取得我市202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见附件)。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免税优惠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免税手续。
  主管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具备规定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财税部门,由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序号

单位

免税期限

1

青岛市农贸市场协会

2023-2027年度

2

青岛市研究型医院学会

2023-2027年度

3

青岛市金融业联合会

2023-2027年度

4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

2023-2027年度

5

青岛市企业家协会

2023-2027年度

6

青岛市企业合规研究会

2023-2027年度

7

青岛市医学会

2023-2027年度

8

青岛市基督教协会

2023-2027年度

9

青岛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2023-2027年度

10

青岛市润泽慈善基金会

2023-2027年度

11

青岛市国际物流商会

2024-2028年度

12

青岛山海书画院

2024-2028年度

13

青岛市金融学会

2024-2028年度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 青财税[2023]13 2023/12/26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获 津财税政[2022] 2022/5/20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 黔财税[2021]5号 2021/3/22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财税[2024]9号 2024/10/28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4 2025/12/26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5/9/1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3] 2013/7/5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辽财税[2016]43 0001/1/1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获 津财税政[2023] 2023/11/8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财[税]发[202 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