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取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24]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4-28
实施时间: 2024-4-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1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推动我区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有关要求,经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出的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审核,现将取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税收优惠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一)贵港市港南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二)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纳税人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准予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4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民 晋财税[2010]31 2010/5/12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 安徽省财政厅国 2020/1/1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民 川财税[2010]23 2010/6/23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 粤财法[2007]13 2007/12/27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闽财税[2007]12 2007/2/2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岗退职职工 吉国税函[2001] 2001/4/18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申报第一批2024年度-2026年度公 桂民办函[2024] 2024/1/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浙财税政[2010] 2010/4/21
陕西省财政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公 陕西省财政厅国 2021/4/7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 黑财税[2013]28 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