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市监法[2023]12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3-12-5
实施时间: 2024-1-5
失效时间: 2029-1-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23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以下简称《基准》)已经省局2023年度第1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基层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适时对《基准》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准自2024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年1月4日。
  附件: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修正:

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见http://scjgj.qinghai.gov.cn/Policy/PolicyFormDetails?Policy_ID=C6F72673-0170-442C-B053-65B3B9D171D3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湖南省统 湘统[2025]20号 2025/4/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4/1/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渝市监公告[202 2025/3/3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 皖市监办发[202 2022/11/30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保障行 皖人社秘[2023] 2023/12/25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 川市监规发[202 2023/2/1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24/4/1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海关总署令第25 2021/7/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 沪府发[2016]6号 2016/3/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 粤市监规字[202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