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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取消部分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2-2-8
实施时间: 2022-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175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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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核实,云南养瑞尚善公益基金会、云南邓荣霖教育基金会2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未达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要求,自本公告发布的次月起,不再具有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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