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防范用地计量和税收优惠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20-9-11
实施时间: 2020-9-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1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文件规定,我省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所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以及地方(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就配合做好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护安全防范用地计量和税收优惠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收优惠申报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有关规定,纳税人申请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的,可依据住建部门审查验收批准文件认定的安全防护安全防范用地面积,或经住建部门认可按规定规范自行计量的安全防护安全防范用地面积,自行申报享受。其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面积所依据的适用标准及免税税额计算过程等资料须留存备查。
  二、关于标准适用问题
  住建部门根据国家制定发布的有效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护安全防范用地作为工程建设强制性设计要求,建设方应主动报建安全防护安全防范用地面积及相关设施,计量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严于国家标准且设计、审查验收时实际使用的,应当从严适用标准规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9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城镇 2018/1/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 宁财[税]发[201 2016/1/1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浙嘉地税政[200 2002/7/8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减半征收小微型企业房产税和城镇 大政发[2017]67 2017/2/2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告 深地税告[2007] 2007/1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问 琼地税发[2009] 2009/8/28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 财税[2017]33号 2017/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鲁政发[2023]3号 2023/4/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 甘地税二[2002] 2002/4/8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