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建标字[2019]1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9-3-25
实施时间: 2019-4-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2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将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税率(增值税一般计税)从10%调整为9%,其他费率不变。
  二、增值税一般计税下,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在扣除进项税额时,原适用16%、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三、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调查采集新税率下的材料、机械市场价格,编制和发布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和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
  四、请各软件开发单位尽快完成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五、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外地驻 青政办字[2009] 2009/5/2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 豫建设标[2016] 2016/5/1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赣建价[2018]1号 2018/5/1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 穗建经[2015]11 2015/10/24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 琼府[2017]14号 2017/2/19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苏府规字[2011] 2012/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告知单 0001/1/1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 浙水建[2016]14 2016/5/11
关于印发《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建市[2007]18号 2007/1/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查机构 0001/1/1